1月11日,湖北黄冈市出台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奖补及贴息等政策,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奖补及贴息等支持政策》。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政策适用于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认定标准为: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企业。
政策明确,对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取得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市政府按照1.5万元/套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补贴。对住房租赁企业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期间,市政府按照1000元/套年的标准予以5年补贴。
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购买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市政府在其运营期间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按每年应支付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利息的30%进行贴息补助,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政策还提到,支持城市利用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符合规定的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各项补助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向保障性租赁住房持有主体提供长期优惠利率贷款,向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