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北京证监局公布,对安融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称“安融评级”或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经查,安融评级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系统方面。公司未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数据库和技术系统,数据库覆盖范围狭窄、时效性弱。
2.评级模型和评级作业方面。部分行业评级方法较为欠缺,现有评级模型未映射违约率矩阵;抽查到的部分评级项目在评级作业流程、尽调访谈、收集材料及归档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3.公司治理方面。一是公司部分大额交易决策流程缺失,交易实质存疑;二是公司对外投资无相关制度和内部决策流程;三是部分关联交易情况未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对安融评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指出,安融评级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建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数据库和技术系统,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有效落实,于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按月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