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首程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称,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股份,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2.53亿股,筹资约4.554亿港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于2023年1月13日(于交易时段后),首程控股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首程控股同意委任配售代理,及配售代理同意担任首程控股代理,竭尽全力促使一名承配人按照配售协议条款及条件所载配售价认购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2.53亿股,占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47%;及紧随配售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6%。
于本公告日期,首程控股获悉配售代理已促使一名承配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配售价格认购配售股份。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9亿股首程控股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73%。承配人为独立第三方且不会在配售完成后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1.80港元,较于最后交易日联交所所报股份收市价每股1.88港元折让约4.26%;紧随最后交易日前(包括该日)连续最后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所报股份平均收市价每股1.89港元折让约4.96%。
本轮配售融资将有利于补充首程控股流动资金,增强首程控股的财务实力,扩大首程控股股东基础,助力首程控股业务发展。配售融资一方面充实首程控股现金流,提升本集团流动资金风险抵御能力,增强集团的资产管理及运营灵活性,另一方面充实业务储备资金,为业务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