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向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两湖半岛公司为金融街全资子公司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另一股东西藏华富天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两湖半岛公司另外50%股份。两湖半岛公司拥有并开发建设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该项目由武汉置业实际操盘。
董事会同意金融街全资子公司武汉置业单方向两湖半岛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8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为12%的股东借款。本次借款用途为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部分土地款、建设支出、税费等。根据董事会决议,金融街、武汉置业以及两湖半岛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
截至上述股东借款到期日,两湖半岛公司已使用股东借款金额17.98亿元,应付未付利息为4.23亿元,合计22.21亿元。自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停工以来,金融街与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目前仍在沟通协调中。
金融街将向两湖半岛公司已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金额22.21亿元(含本金和应付未付利息),展期3年,年利率为12%,借款用途为金融街东湖中心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部分土地款、建设支出、税费等。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