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供电企业要加大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力度,每年根据充电设施建设需求安排专项资金,不断增强充电设施接电保障能力。
观点新媒体获悉,意见中提出,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加快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大中及以上城市新建和配建停车场站,力争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较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高10%以上,长株潭都市圈50%的居民小区具备充电条件。
同时,未取得建设运营资质的企业或未完成项目备案的充电站,自发文之日起,须立即依法依规整改,并在3个月内补办相关手续。充电设施不再运营的,须向项目备案部门提供书面报告,并获得市州能源主管部门同意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电企业办理拆表销户手续,及时拆除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