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首位“落马”的中管金融干部王滨,近日被提起公诉。
2023年1月19日,最高检网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提起公诉。
值得关注的是,王滨被起诉指控内容涉及其在多家金融机构任职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涵盖其职业生涯中的20多年。包括他在农发行江西分行、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北京分行、交通银行、交银信托、中国太平集团、中国人寿(行情601628,诊股)集团、广发银行等机构任职期间。同时,王滨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
涉及6家机构任职期间
2023年1月19日,最高检网发布消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滨,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王滨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滨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此前,官宣王滨被“双开”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公布对王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的基本情况:
经查,王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拒不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大决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风险,又大搞金融腐败,长期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搞任人唯亲唯私唯利,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愿监督、抵触监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家风败坏,长期极度纵容甚至帮助其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毫无敬畏,擅权妄为,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将公权力当作攫取巨额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从最新山东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内容看,上述指控涉及到王滨职业生涯的一半履历,前后达到20多年。
王滨履历:1975年起先后在黑龙江南岔水解厂知青农场、石油部管道局三公司等处工作;1983年7月—1985年7月,先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商业厅、体改委员会工作;1985年7月—1990年9月,历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科长、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1990年9月—1991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分行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6月—199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处长;1993年12月—2000年1月,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筹备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江西分行副行长、江西分行行长;2000年1月—2002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天津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2年12月—2005年5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5年5月—2010年6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总裁;2010年6月—2012年3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总裁;2012年3月—2018年9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9月—2022年1月,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2年1月8日,官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9月1日,官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9月13日,官宣最高检决定对王滨逮捕;2023年1月19日,官宣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滨涉嫌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提起公诉。
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腐败
2023年1月9日至10日,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2023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几大方向。其中包括: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
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
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
紧盯重点对象,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