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
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和中小学生竞赛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名额分配招生)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招生对象条件
以下三项均符合的学生可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二、名额分配方式
分配生招生名额仍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均衡分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并将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招生录取方式
本《通知》从2024年(即现初二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
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加分项目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施策,推进教育公平。严格落实省级相关文件已明确的中考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并参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对市区中考加分项目予以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完善的加分项目
(一)保留的加分项目
(二)规范完善的加分项目
(三)取消的加分项目
外籍华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规范完善后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不变。
本政策自2023年起实施。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参照实施。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