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保理公司及保险公司等申请新增贷款(包括融资租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银行保函等授信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
另外,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具体决定选择发行一种或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