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渣打银行表示,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内地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渣打证券”)。渣打证券将成为2020年取消外资在证券公司中持股比例限制后,首家获批新设立的外资全资控股的证券公司。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作为渣打集团在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渣打证券拟从事的证券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经纪及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市,将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中国在岸资本市场相关的产品与服务。
渣打香港拟任命渣打银行金融市场部亚洲区主管陈铭侨先生担任渣打证券董事长,拟任命耿琳女士担任渣打证券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