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消息,湖南省近日出台“稳增长20条”措施。
据悉,“稳增长20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设立省级招商引资母基金及产业链招商子基金。对“三类500强”企业来湘设立集团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来湘设立中国区总部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同时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并有税收贡献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返乡创业、创新创业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的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此外,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对纳入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项目,尚未落地的,组建专班实行全流程、全周期跟踪指导服务。
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安排30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安排1800万元,对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高、开(竣)工率高的市州和县市区给予奖励,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申报中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