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江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到,加大就业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1万人以上。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以上。
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对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力稳定农民工就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按照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