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许多措施,这些措施的重要性、必要性与可行性存在诸多差异,具体实践中要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干扰太多、管得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四个问题中,关键是解决干扰太多问题,让学校有时间务正业、有时间休养生息。需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检查验收以及“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第二,在解决政府管得过多问题、保障学校“教育教学、人事工作、经费使用”三类自主权方面,关键是解决人事工作自主权问题。建议政府要勇于担当,出面做出拉大收入差距的规定,减轻校长压力,使绩效工资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第三,在解决激励不够问题、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方面,要慎用或少用外部评价,要强化校内激励作用,并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包括学校层面、班级层面乃至课堂教学层面的民主管理。对于所有的外部评价,最好不要“强化”,而是淡化、弱化甚至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