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根据关注函内容,金科股份2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5%以上股东广东弘敏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480,581,582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1%。司法拍卖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196,799,254股变更为716,217,672股,持股比例降至13.4130%。
深交所对此事表示关注,要求金科股份说明广东弘敏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的具体原因,拍卖过户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方的预计持股情况及一致行动安排;并结合主要股东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可能的减持安排等,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内部使用定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作出特别风险提示。
要求说明广东弘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是否违反相关股份限售规定。
另外,金科股份于2月8日披露《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2022年12月17日至公告日,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45.21亿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被诉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45.08亿元。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说明截至目前主要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实际履行进展,对应预计负债的测算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关注函,金金科股份需要在2月17日前就上述问题披露相关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