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泛海控股及所属公司因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导致大量债务违约进入诉讼程序,报告期对于已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根据判决或和解协议计提相应的利息及违约金,且判决生效后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的,加倍计提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以某笔金融机构贷款为例,原合同约定年利率为10%,经法院二审判决公司罚息及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并需另外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年化6.3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延迟履约利率标准为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根据上述原则,报告期公司计提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违约金合计约5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费用确认的会计政策、依据未发生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另外,从2022年12月至今,泛海控股一直在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就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近期发生重大事项以及2022年度财务情况等,双方多次进行深入交流,永拓目前已经完成包含项目风险评估等内部项目的承接审批流程,并确定了项目审计团队、项目合伙人、独立质量控制复核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