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财政局、商事服务局、经济发展局、金融发展局联合发布《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就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据悉,企业要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除了主营业务要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之外,还必须进行实质性运营,即生产经营在合作区、人员在合作区、账务在合作区、财产在合作区。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公告》还规定,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的情况,一个纳税年度内至少需有3名(含)至30名(含)从业人员当年度在合作区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