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中国中丝集团海南公司,日前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
观点新媒体获悉,在海口中院本次裁定及此前的裁定中,法院确认了11名债权人对中丝海南公司的13笔债权,总计金额为8.54亿元。
据了解,2011年至2016年,时任中丝海南公司总经理于雷、副总经理李勃,与中建海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文峰、时任法定代表人吴铮共谋,通过开展无实质货物交易的虚假融资性贸易等方法,将中丝海南公司的公款提供给李文峰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用于经营房地产项目等用途。
结果,李文峰的诸多地产项目流产失败,导致其欠下中丝海南公司超过14亿元的资金未有归还。
中丝海南公司成立于1989年1月30日,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实缴资本2000万元,其唯一股东是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
并入保利集团后不到1年,即2020年3月,中丝海南公司“以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破产清算。同年4月,海口中院裁定受理。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则显示,截至2020年4月30日,中丝海南公司总资产约为4.05亿元,负债约为22.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负的18.45亿元;若将2020年6月中丝集团与中丝海南公司债务重组事项在2020年4月30日前进行账务处理,则中丝海南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的9.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