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的分享行为是无规律的反复无常的,这种情况可能需要持续到10岁左右。在生命的头几年里,孩子之间因为玩具和物品而引起的冲突,远远超过他们发起分享的次数。
儿童道德萌芽是从同理心和分享开始的。理解儿童的分享行为,我们需要知道他们为什么分享,什么时候最有可能分享,什么时候最有可能拒绝分享,还要了解随着年龄增长,他们分享的动机、行为、理由等变化。
最开始,分享行为是孩子参与社交活动的入场券。孩子之间的第一次互动,通常发生在一岁左右。婴儿第一次与同龄人的交往,总是围绕物品展开,他偶然发现其他婴儿对他的物品(玩具)有着共同的兴趣,而且一起玩耍会比独自玩耍更加开心有趣,于是这个婴儿会把这一发现逐渐转变为发起同伴游戏的一种积极策略——一个拥有玩具的孩子,通过提出分享玩具,诱导其他的孩子参与进来。
不久后,孩子们发现分享行为本身就能带来快乐。分享本身就是儿童自主发现并喜欢的童年游戏之一——儿童早期的玩耍和游戏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仪式”。他们尤其喜欢“轮流”,“轮流”这种循环往复的节奏就像秋千摇摆一样有趣,他们喜欢这种可预测的公平。当然在“轮流”游戏中也经常会有孩子打破规则,在生命的头几年里,孩子之间因为玩具和物品而引起的冲突,远远超过他们发起分享的次数。
分享行为也可能出于父母的权威和同伴的压力。分享对孩子们来说并不总是快乐的有趣的,只要孩子在一起玩耍就会发生争抢玩具。父母鼓励孩子分享,作为向他人表示友好的一种方式,是孩子分享行为的理由之一,孩子也会发现一旦自己霸占了全部玩具资源,就会面临冲突风险。学步期的孩子在一起玩,争抢玩具是常见情形,这给儿童创造了一个学习分享的早期实践场景。
分享行为也可能出于同理心——一种真正的利他行为。婴儿早期原始同理心阶段结束之后,同理心得到持续发展,一到两岁是过渡期,两岁左右开始他们对他人的需求和感受有了更深的体会。同理心为诸如分享这样的利他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动机。一个孩子看到另一个孩子痛苦,有时能体会到对方的悲伤,并把玩具主动让给对方作为一种安慰方式。但是这种基于同理心的分享行为在最初几年里还是很不稳定的,长期的利他行为只有在道德发展之后才会稳定出现。
总之,儿童早期的分享行为是无规律的反复无常的。
三岁之前的早期分享行为,大多出于非同理心的原因,一是社交所带来的快乐,二是仪式游戏所带来的快乐,三是对权威人物要求的无条件服从,四是纯粹模仿成年人或哥哥姐姐。事实上,这个时期,如果没有“权威人物”在场,孩子的分享行为是非常随心所欲的。
两三岁以后,同理心发展为儿童做出分享行为提供了道德上的动机和理由,所以父母在鼓励孩子分享时,可以玩伴的感受作为理由:“如果你不给他这些,他会很难过”;“如果你能把你的玩具给他玩,他会感到开心”……这种合理的敦促在向孩子们传递一种善意的人际规则,也有助于同理心的自然发展。
学龄前儿童分享行为的理由则更加务实,他们发现慷慨有时会带来回报,一次分享行为可能会带来父母的奖励也可能得到同伴的回报。
大约10岁左右,自然发展的同理心结合成人的合理鼓励,逐渐培养出了一种与他人分享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会迫使儿童做出分享行为,即使他们知道到这个分享行为并不会带来快乐。这种责任意识出现之后,儿童的分享行为才会变得逐渐稳定,甚至没有“权威人物”在场的情况下,分享行为也会稳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