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深交所发布的关注函进行回复。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2月6日,阳光城收到深交所发布的关注函,其中,要求公司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流动性风险、大额债务逾期、持续大额亏损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对此,阳光城表示,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经营为主,自2021年初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行业监管环境、新冠疫情及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等多项因素的不利影响,房地产市场2022年依然延续下行压力,行业信心处在低位、市场需求和购买力不足。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保持坚定的战略定力,以营销为核心促销售、争回款,但公司2022年全年销售金额仍较2021年大幅下降超70%,销售规模的大幅下降直接导致了公司的回款规模不及预期,严重影响了公司现金回流;如此艰难情况下,公司仍调动一切资源优先保竣工、保交付,2022年全年完成交付143个批次,共计交付101,165套。
但自2021年四季度起,阳光城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融资能力大幅度降低,针对公司债务情况,改公司已多次进行风险提示性披露。截至2023年2月10日,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460.18亿元。
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17.43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0.1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6.11亿元。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在各级地方政府、监管机构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积极采取不同措施以期综合化解流动性及债务逾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折价出售资产、全面停止拿地、实行降本增效、盘活存量资源、提高资产价值、引入战略合作方等多种措施,全力开展自救纾困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至于2022年业绩亏损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阳光城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亿元至-11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亿元至-121亿元。主要因公司销售回款缓慢,相关融资本金使用期限延长,财务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本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按照费用化进行处理。以及基于2023年房地产市场还是以稳定为主,对销售的量价预期持谨慎态度,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纵观2022年至目前,房地产行业需求端及供给端调控政策陆续改善,但受疫情及政策传递的时效性影响,市场回暖需要一定时间,公司2023年1月份销售及回款仍不及预期。公司多笔债务交叉违约已构成大额债务逾期且净额持续增加,公司依然在努力沟通金融机构对存量债务进行展期和降息,旨在稳定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同时,公司以“保竣工、保交付”为核心经营目标,积极盘活存量资源,实行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