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需延期回复在2月10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金科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积极推进关注函回复工作,鉴于回函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不晚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回复工作。
根据关注函内容,金科股份2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5%以上股东广东弘敏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480581582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9.0001%。司法拍卖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196799254股变更为716217672股,持股比例降至13.4130%。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说明广东弘敏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的具体原因,要求该公司说明广东弘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是否违反相关股份限售规定,并要求该公司说明截至目前主要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实际履行进展,对应预计负债的测算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等。
2022年7月中旬至今,金科股份已多次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关注函,以及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警示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