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开始接收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提交的IPO、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当晚,沪深交易所网站信息显示,已有14家主板在审企业的首发申请获受理,沪市和深市各7家。
根据证监会对在审主板项目的新老划断安排,2月20日至3月3日,沪深交易所接收主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3月4日起,沪深交易所开始接收主板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2月17日起,沪深主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取得注册批复且尚未启动发行的,科创板/创业板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主板和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尚未启动发行的,适用发布后的发行承销类相关规则,由沪深交易所履行发行承销监管程序。其他情形按照原规则开展发行承销工作。
科创板、创业板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正常推进。同时,在审企业应当于2023年3月10日前,提交符合新规则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并在下一次回复问询或者更新财报时提交更新后的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