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卢志强被限制高消费。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执行泛海集团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泛海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泛海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泛海集团及泛海集团法定代表人卢志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还表示,如泛海集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该院提出申请。如泛海集团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该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显示,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为卢志强,经营范围包括科技、文化、教育、房地产、基础设施项目及产业的投资等。而卢志强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