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修订稿中,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情况进行更新。
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上市公司因转让璟润公司股权,需就股权受让方遵守合作协议之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控股股东同意对上市公司的担保义务承担无限连带的反担保义务。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取得璟润项目合作方广州市弘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璟润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出具的回函,确认同等条件下其同意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同意豁免珠江股份就股权受让方遵守合作协议之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此,本次璟润公司股权转让将不会导致珠江股份需就股权受让方遵守合作协议之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珠实集团亦无须提供反担保。
此外,关于现金对价用途,修订稿明确,本次交易珠江股份收到的现金拟优先用于偿还对珠实集团及第三方的债务。以截至基准日的账面余额计量,扣除本次交易中拟置出的对第三方债务以及截至目前已偿还的债务后,交易完成后珠江股份对珠实集团及第三方的债务合计57.91亿元。
以截至基准日的情况预计,本次重组交易中在交割日前及交割日后流入上市公司的现金足够满足上市公司偿还珠实集团及第三方债务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还款计划,前述上市公司对珠实集团及第三方债务将全部偿还。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用途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避免不必要的资金空闲及财务费用,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符合上市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及资金需求。
另据过往报道,珠江股份此前曾宣布与珠实集团、珠江健康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将以28亿元置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以7.79亿元置入物业管理及文体运营资产。
紧随其后,2月9日,珠江股份收到上交所对其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对上述交易的交易作价、交易方案、交易影响等提出8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