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股东延边新合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持有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9,350,778股,占其所持供销大集股份的100%,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该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延边新合作所持股份尚需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履行2018、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29,757,298股需履行注销义务,对于2020年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待相关程序确定业绩补偿方案后处理。
本次拍卖股份限售期(自本次股票上市之日2016年9月27日起60个月内)已到期,因延边新合作尚存在未履行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3.4条的相关规定尚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为维护公司其他股东权益,供销大集在其未履行完毕其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前尚无法办理该等股份解除限售。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仍需遵守上述规定。
2022年以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三次拍卖其持有的供销大集39,350,778股股份,其中前两次拍卖结果为流拍,第三次拍卖因拍卖公示信息错误暂缓拍卖,现进行本年度第一次拍卖。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28日10时至2023年3月1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股东延边新合作持有供销大集39,350,778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