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
据悉,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因申请贷款等原因,光明地产及子公司为下属6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合计为人民币6.2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5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7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1家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
此外,截至2023年1月31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0%,其中为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6%;农房集团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4%。
另悉,截至2023年1月31日,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2.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12/12审计净资产的42.1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