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公司”)拟向包括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资管”)和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其中,外高桥资管和投控集团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在本次发行后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48.64%,投控集团在本次发行后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维持为5.00%。外高桥资管和投控集团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外高桥资管和投控集团与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8日与外高桥资管、投控集团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与外高桥资管、投控集团协商一致分别签订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各方同意就本次发行之所有约定以该协议为准,前次协议同时宣告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外高桥资管直接持有公司545,359,660股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香港鑫益间接控制公司6,923,64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4%,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投控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外高桥资管的唯一股东,投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6,767,456股股份,并通过其所控制的下属企业外高桥资管和香港鑫益间接控制公司552,283,30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