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消息,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发布昆明市出台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通知,包含规范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外摆、打造规模化特色夜市街区等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
通知指出,昆明市辖区内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可依据实际情况,在不占用农用地,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出行,不在绝对禁止区域范围的情况下,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导、业主主责的原则开展临时性商业活动。
另外,在昆明市主城区相对禁止区和引导区域内的个体商户、连锁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利用自营门面、商铺门前区域,开展店内商品临时外摆销售。外摆商品需合理设置外摆区域、施划商品外摆标线、明确外摆商品种类、规范外摆货架设施,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允许商业外摆时段,具体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按一街一策一点一案现场进行明确。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结合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市建设需要,进一步激活夜间经济活力,打造昆明市夜间消费新地标,支持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自有空间、断头路、待开发闲置用地、集体经济自留建设用地,分区域、时段,设置有档次、有品位,聚集人气和商业气息的精品夜市、星光夜市,扩大商业综合体的品牌效应,打造昆明规模化特色夜市街区。
同时通知要求,昆明市各级各部门须充分认清规范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外摆、打造精品夜市街区等弹性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为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以放促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管促优,持续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以服促强,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据悉,以上弹性措施即日起实施,其中临时性商业活动、适度允许商业外摆弹性措施到2023年12月31日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