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英皇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有关一家戏院的租赁意向书的须予披露交易。
观点新媒体获悉,于公告当日,英皇文化产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英皇电影城北京(作为租户)与业主(深圳市科之谷投资)就一家位于深圳的戏院租赁订立意向书。
该物业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一期商业M层M09号商铺与L1层109号商铺的一家戏院,将被用于戏院营运及相关业务,租赁期为自租赁开始日起计71个月。
租金将包括(i)票房营业额租金;(ii)基本租金及管理费总额。整个租赁期的基本租金总额约为1120万元(相当于1290万港元)。票房营业额租金于租赁开始日起计第1至第36个月按票房营业额的15%计算,而租赁开始日起计第37至第71个月按票房营业额的16%计算。基本租金须按月预缴。倘年度票房营业额租金多于已缴付基本租金及管理费,租户须根据意向书的条款及条件向业主支付差额。
按金约为97.5万元(相当于110万港元)将不迟于租赁开始日支付。使用权资产价值涵盖整个租赁期合共约1010万元(相等于约港币1160万元)。
业主深圳市科之谷投资为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注册的有限责任企业,并主要从事物业开发及物业投资。
英皇文化产业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而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娱乐、媒体及文化发展业务,其中包括戏院营运及电影投资。英皇电影城北京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戏院相关业务。
董事会视订立意向书为集团在中国进一步扩大英皇电影城戏院网络的契机,符合集团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