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一份补充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事项的最后截止日期将修订为2023年3月20日。
此前2月27日,宝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以公司配售代理身份,按竭诚原则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4港元认购最多3.14亿股配售股份。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07亿港元,而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配售事项其他开支后)将约为1.06亿港元,相当于净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约0.336港元。
倘配售事项完成条件于3月20日前尚未达成,则宝新金融及配售代理于配售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及负债将告停止及终止。
宝新金融目前补充,于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中,约90%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余下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