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万科在深圳盐田万科中心举行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主席郁亮、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祝九胜等出席会议。
对于为什么这次审议具体发行方案的时候,董事会决议上并没有提前把地铁作为增发对象,朱旭回应,是因为根据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注册管理规定,只有实际控制人才可以列为董事会事先确定的发行对象,或者通过参与增发能够成为公司控制人的人或者战略投资者才可以成为增发对象。
“但是地铁是第一大股东,控股是万科的实际控制人,所以根据这个注册管理规定他是不可以在董事会的方案阶段提前作为发行对象列入名单的,保利集团是保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可以在这个阶段作为特定的发行对象。”
至于后续地铁集团会不会在剩下的阶段参与发行,要由地铁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特别是最近刚刚出台的注册制新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综合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