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主承销商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后续进展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福建阳光集团的“21福建阳光SCP001”,代码为012102331;“21福建阳光SCP002”,代码为012103185;“21福建阳光SCP003”代码为012102499;“21福建阳光SCP004”代码为012103625;四只超短债发行人未偿付本息,发生违约。
主承销商恒丰银行表示,(一)将和发行人保持沟通,督导发行人应和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并继续通过多途径努力筹措违约债券本息,尽快向持有人支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或提供与持有人协商一致的违约处置方案等。
(二)持续做好动态监测,督导发行人按照发行文件约定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三)与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听取持有人相关诉求,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商讨后续解决措施,维护持有人权益。
(四)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做好主承销商的信息披露,督导发行人定期披露违约后续处置工作进展。
据了解,“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2”、“21福建阳光SCP003”、“21福建阳光SCP004”,总额共计15亿元。4只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均为270天,票面利率均为6.5%,发行金额分别为5亿元、1亿元、2.5亿元、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