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大名城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大名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此前于2月19日,大名城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包括大名城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俞凯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亿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大名城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名城控股集团认购不超过1.1亿股、俞培俤认购不超过1亿股、俞凯认购不超过90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