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孙肃博3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1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会议现场,上市委对长青科技合同预计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问题提出了问询。
据长青科技申报材料显示,公司2021年末存货账面余额为12,400.3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325.19万元。城轨地铁地板境内业务2021年、2022年上半年毛利率分别为-0.13%、-14.36%。发行人2021年信用减值损失为1,074.24万元,较2020年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为2021年收回较多长账龄应收款项导致坏账准备转回较大。
对此,上市委要求长青科技结合城轨地铁地板2021年末在手项目合同中标价格、锁价机制、履约进度及毛利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情况,说明待执行合同是否为亏损合同,相关损失预提是否充分;结合客户性质、涉诉等情况,说明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以及2021年收回较多长账龄应收款项的原因。
此外,上市委对长青科技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问题也提出了问询。
据长青科技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与多个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行为,其中实际控制人之一周银妹2019年1月先后从发行人处拆入资金69万元、139万元,2019年12月偿还;2020年1月又拆入上述金额资金,2020年12月偿还。因实际控制人资金压力,上述偿还资金均来自于借款。
对此,上市委要求长青科技结合拆借资金金额及还款来源,说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清偿债务或担保,是否对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说明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