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宝宝在出生时没有通过听力筛查,并不一定意味着他是聋子或听力障碍。当婴儿耳朵内有羊水或胎脂,或房间内过多的噪音都会影响结果。因此,需要在宝宝出生到42天时到儿童保健科复筛。如果复筛仍未通过,应在宝宝3个月大之前进行更详细的医学检测。
即使宝宝通过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家长仍应注意随着孩子的成长可能出现以下听力损失迹象:
(1) 1个月大时不会对巨响感到惊吓或3-4个月大时不会转向声音。
(2) 直到他看到你才注意到你。
(3) 比其他类型的声音更专注于振动噪音。
(4) 似乎不喜欢阅读。
(5) 开始说话缓慢、难以理解或12-15个月大时不会说“爸爸”或“妈妈”等单个词。
(6) 叫他时并不总是回应,尤其是人在另一个房间。
(7) 似乎仅仅听到了一些声音,但不是全部声音。(有些听力损失只影响听高音;有些孩子只有一只耳朵有听力损失)
(8) 难以保持头部稳定,或在无支撑的情况下坐下或行走缓慢。(在一些患有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儿童中,提供头部平衡和运动信息的内耳部分也会受损)
引起新生儿听力损失的高危因素?
(1)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族史;
(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住院超过5天;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弓形体病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5)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6)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要求;
(7)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
(8)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
(9)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症;
(10)机械通气>48小时;
(11)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利尿剂或滥用药物和酒精;
(12)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损失有关的综合征或遗传病。
对于听力损失风险较高的儿童,建议进行更频繁的后续筛查。听力损失有时是渐进的,一开始很难注意到。常规筛查可以及早发现听力变化,越早发现婴儿的听力变化,干预措施就越有可能产生积极影响。
即使宝宝没有听力变化的迹象,美国儿科学会(AAP)也建议他们在4、5、6、8和10岁时再次进行筛查,建议在11-14、15-17和18-21岁之间的某个时间或任何有顾虑的时候,进行补充筛查。
徐州市儿童医院儿童保健科选用自动脑干诱发电位技术(AABR)对孕周34周及矫正34周以上,出生0-6月龄的婴幼儿,进行筛查,不仅能检查耳蜗外毛细胞之前的听力传导通路,还能检查耳蜗外毛细胞之后至脑干的神经传导通路的异常,避免漏诊。目的是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早期作出诊断和早期进行干预,可使患儿最大限度地接近和达到同龄孩子的言语发育水平,减少儿童情绪、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减少患儿给家庭及社会带来的沉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