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根据公告,中交地产拟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共同调用项目公司昆明中交金盛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锦秀嘉合置业公司富余资金。
其中,中交地产拟共计调用不超过36,906万元,合作方共计调用不超过35,394万元。
具体来看,中交地产持有昆明金盛36.4%股权(由中交地产并表),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昆明金盛33.6%股权,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昆明金盛30%股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交地产与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昆明金盛富余资金不超过3,3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中交地产拟调用不超过1,716万元,昆明金地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1,584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4.35%。中交云南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参与资金调用。
中交地产持有锦秀嘉合权益比例51%,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锦秀嘉合权益比例49%。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交地产与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锦秀嘉合富余资金不超过69,000万元(到期续借),其中中交地产拟调用不超过35,190万元,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33,810万元,期限不超过半年,年利率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