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南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2023年海南全省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55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149户,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2771套。其中,三亚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543户,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1150套。
公告内容显示,2023年9月底前,各市县列入年度计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完成开工建设(筹集)任务,具备较好开工条件的项目应力争提前开工;2023年11月底前,各市县在2020年12月底前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全面完成基本建成;公租房租赁补贴,各市县要按月或按季及时发放,2023年12月25日前要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