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刘治颖3月27日,华远地产(SH600743)发布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显示,华远地产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与青岛海信东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信”)于2012年3月10日签署《关于长沙海信广场项目之合作协议书》,于2013年8月29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华远置业持股49%、青岛海信持股51%;长沙海信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海信广场”)资金短缺时,由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负责筹措并同步提供股东借款;长沙海信广场在归还股东借款时,应按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予以同步偿还。
现长沙海信广场根据业务需要,需补充偿还到期贷款所需资金70,000万元。长沙海信广场股东根据上述约定,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其中青岛海信提供35,700万元,华远置业提供34,300万元。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华远地产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70,212.5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大会授权的15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内已使用的财务资助净额为44,752.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2%;华远地产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39,549.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38%。华远地产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相关公司:华远地产sh60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