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参与认购新能源产业基金份额。
观点新媒体获悉,苏州高新全资子公司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与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参与认购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绿色低碳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500万元。
据了解,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高新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苏州高新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对公司短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范围包括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等)、电子信息及半导体产业上下游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依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其他相关的合法活动。基金期限:存续期7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基金存续期可予以延长2次,每次延长期不得超过1年。前述2次延长期限届满之后的再次延长基金存续期,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