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针对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面临的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诸多方面困难,北京市将出台26条“含金量”高、“保质期”长的具体措施,回应个体工商户关切,提振市场信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3月1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北京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其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北京市个人工商户可减免“六税两费”。其中,个体工商户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可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重点群体还可减免税收及享受财政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每人一次性扩岗补助。
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纾困”方面,除了将降低支付手续费用外,还将进一步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
例如,鼓励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不低于5折优惠,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实行收费优惠,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同时,支持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避免出现行业性限贷、抽贷、断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纾困融资”专项贷款、无缝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缓交贷款利息等方式,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