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间,德信中国(02019.HK)发布公告,再次调整旗下唯一存续美元债“2022年12月到期9.95%优先票据”交换要约条款。该票据2022年12月3日到期,存续金额为3.483亿美元,最低接纳金额为3.1347亿美元。
对于条款调整,德信中国向澎湃新闻表示,正在和债券持有人积极沟通。
德信中国称,将修订应计利息的付款时间,提早支付有关应计利息。第二次应计利息付款的日期将由“原发行日期后满六个月当日”,修订为“2023年2月15日”,实时生效。
德信中国宣布,修订强制赎回的规定本金额,规定强制赎回金额将以对合资格持有人有利的方式上升。于原发行日期后满12及18个月当日的规定本金额分别由新票据初始发行金额的10%及25%修订为新票据初始发行金额的20%及40%,实时生效。
同时,增设个人担保。德信中国称,公司实控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胡一平愿提供个人担保,以担保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在新票据项下的责任,以及本公司上述提前支付第二次应计利息付款的责任。
同时,公告显示,德信中国还将延长同意费截止日期、届满期限、现金预付款截止日期、结算日及新票据上市日期。
公告显示,受限于交换要约的完成,同意费截止日期由2022年11月30日下午4时(伦敦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9日下午4时(伦敦时间);届满期限由2022年11月30日下午4时(伦敦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9日下午4时(伦敦时间);现金预付款截止日期由2022年12月1日下午4时(伦敦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12日下午4时(伦敦时间)。
11月28日,德信中国曾公告称,延长上述交换要约条款中同意费的截止日期。受限于交换要约的完成,支付同意费的截止日期由2022年11月25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延长至2022年11月30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实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