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更新,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就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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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最新纳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据介绍,纳税人照护3周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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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即可自助申报。如果您2022年填写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且2023年没有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如果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步骤修改即可。
来源:北京日报、九派新闻、个人所得税APP
编辑:张余蓉
责编:段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