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成为今年债券市场热点之一。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12月6日,今年以来科技创新公司债发行70只,发行规模达818.5亿元。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债能够将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更好相结合,借助资本市场帮助科创企业快速筹集创新发展所需资金,从而加快科创企业发展。科创企业通过发行科创债,不仅可以拓宽融资渠道,而且可以获得中长期的低成本资金,既优化了融资结构,也有利于更好地匹配融资周期与创新周期。
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推动构建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债券融资支持体系。2017年推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21年3月份开展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2022年5月20日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自5月20日科技创新公司债由试点转常规以来,目前已发行61只,合计募资709.5亿元。
从信用等级看,科技创新公司债发行人整体信用资质较好。上述61只科技创新公司债中,主体评级为AAA、AA+的分别有41只和14只,合计占比达90%;从发行利率看,61只科技创新公司债的平均票面利率为3.1%,融资成本低,便利了科研融资;从发行主体看,以国企为主,上述61只科技创新公司债中,央企、地方国企分别发行17只和41只,合计占比高达95%。
“从发行主体来看,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企业数量较多,其中不乏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地方创新投资基金的身影。”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于丽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为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沪深交易所明确科技创新公司债的募集资金可用于“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权益出资”,使相关企业能够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股权和债券融资。
为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今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等领域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鼓励中央企业发行中长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增强融资工具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适配性。
刘兴国表示,中央企业在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未来需要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有助于中央企业筹措创新发展所需资金,为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提供有力融资支持。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谢后勤表示,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中央企业可以发挥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带头作用。央企具备技术储备和产业链优势,能够以大带小,孵化出更多的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带动更多产业链上的配套企业一起成长。
于丽峰表示,支持央企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一方面有利于鼓励央企增加研发投入,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央企作为科技型骨干企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央企凭借自身优良的信用资质和融资能力,可以获得较长期限、较低成本的资金,通过供应链金融、权益出资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创新协同发展,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 编辑:谭梦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