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下半年迎来4大新变化
1.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
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重点面向数亿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确保今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机构、明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2.灵活就业人员迎来“参保自由”
随着新业态、新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因此将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3.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的就是解决上述问题。未来,在有了职业伤害保障的加持之后,灵活就业人员安全感也将进一步提升。
4.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开始落地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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