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热点 “线上”的校园霸凌也应纳入治理范畴

“线上”的校园霸凌也应纳入治理范畴

“线上”的校园霸凌也应纳入治理范畴

校园霸凌出现新动态。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与社交模式的创新,校园欺凌开始出现向网上发展、线上线下合流的现象。来自江苏省徐州市的初二学生袅袅哭诉,她已经被网络欺凌近一年时间了, “他们不但嘲笑我的长相,还把我的照片传到网上,做成表情包。现在我一去饭堂就会被大家认出来……”显然,她的心灵有了不小的创伤。

躲在隐蔽角落的校园霸凌,早已是“过街老鼠”。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专项治理。2017年,教育部等11部门共同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防范学生欺凌鲜明写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校园霸凌也有对症下药的策略。

但各方着力规制的校园霸凌,其实仅限于线下乱象,对于网络欺凌的关注度还不够。事实是,校园网络霸凌已经成为“房间中的大象”。联合国一项调查显示,约三分之一的年轻人曾遭遇网络欺凌,五分之一的年轻人曾为躲避网络欺凌和暴力而选择逃学。从危害后果看,校园网络霸凌也并不比线下欺凌更轻。一些学生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他人欺凌同学的视频,给被欺凌者造成二次伤害,给被欺凌者造成严重的自卑心理问题,形成孤僻性格,甚至出现自杀、自残行为。

治理校园网络霸凌,校方应当担起主体责任。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老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最强依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等等。但是,一些校园霸凌转战网络,而不少学校在这方面的工作就没能跟上。在实践中,如果老师对校园网络霸凌现象予以更多关注,效果便会大不同。

治理校园网络霸凌,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现实中,一些线下欺凌的视频,或其他不利于被欺凌者的内容,在网络上的传播没有受到任何阻挠,以至于给被欺凌者带来更大的伤害。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这种安全保护的义务,当然也包括对网络霸凌等违法问题的筛查审核、预警报警。

当然,家庭也是治理校园网络霸凌的重要力量。虽然校园网络霸凌不容易被发现,但平常不可能没有任何异常的表现。作为父母亲人,应当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现实举动,及时察觉微妙的变化,一旦发生情况有异,迅即采取报告学校或报警等措施。前不久,安徽省蚌埠市的何先生,在网络上看到一个男孩被殴打的视频,仔细观察后,发现竟是自家孩子被校园霸凌,遂选择报警处理。这种及时应对,也有助于妥善解决孩子被霸凌问题。

虚拟世界的校园霸凌,也应纳入依法治理的范畴。从学校、平台到家庭,每一个主体都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各种霸凌现象将无处遁形,而未成年人也将得到可靠的法治保护。

(原题为《“线上”的校园霸凌也应纳入治理范畴》 作者 柳宇霆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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