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想要维权的人注意了,这些条件是不予受理的!劳动仲裁是遭受不合理待遇时,我们可以利用的解决方法,但劳动仲裁也是有受理条件的,这6个条件会导致不予受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的详细介绍。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在进行劳动仲裁时,有以下这六种情况是不予受理的,
一、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申请人被劳动仲裁争议仲裁委认定不具备申请仲裁的主体资格,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决定或通知,在此期间,申请人如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申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后绝人确实属于主体不适个,裁定不予受理或是驳回起诉。
二、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申请所述内容并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的内容,因此不予受理。
三、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所申请受理的争议并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有些情况可能涉及刑事纠纷或是不属于劳动仲裁法的规定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法受理。
四、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是有一定的追溯时效的,超过时效的,一般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这也是与一般诉讼最大的不同,两者在追溯时效的认定不同。
五、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申请人既不是所诉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也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是利害关系人,这种情况是不予受理的。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书以及相关争议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劳动仲裁的要求,予以不受理。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的内容,想要成功申请劳动仲裁就需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超过这个时效期就无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