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点围绕三孩生育政策,出台三大生育支持措施,明确了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新增10天育儿假;两孩家庭若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鼓励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等内容,新政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重点围绕三孩生育政策
出台三大生育支持措施
《规定》加强生育妇女就业、休假等权利保障,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同时强化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
生育支持措施一:完善优生优育服务
提供婚前、孕前、产前、产后各阶段生育全程健康服务;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不孕不育症;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
生育支持措施二: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加强住房支持措施;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生育支持措施三: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护理假;独生子女优待奖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父母双方新增10天育儿假
具体而言,《规定》明确产假、陪产假及育儿假。
女方:国家规定产假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总计178日;
男方:15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父母双方: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
两孩家庭若首次购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规定》新推出住房生育支持措施。
公租房保障:
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公积金贷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鼓励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规定》还明确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托育行业保障措施: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以及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提供托管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独生子女享受护理假
发放计划生育扶助金
《规定》强调要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父母优待: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子女护理假。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待政策: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
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
对有就业意愿的,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采写:南都记者 杨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