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欲风”之后,网络又刮起了“纯狱风”。
刑满释放人员成短视频新赛道?
近日在短视频平台出现了不少打着“刑满释放人员”标签的内容,这些内容往往被包装为“浪子回头”的励志故事,但当同类内容频繁出现,仔细探究其背后的逻辑才发现,这不过是另一场“流量盛宴”。
据北晚在线报道,近日某平台名为“天郎哥哥”的账号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表示自己会“重获新生”,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
还有一位名叫“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了监狱,此举帮助他在平台上吸引了十几万粉丝,有些粉丝深受感动,甚至表示要帮助他寻亲。在通过收割“同情心”完成粉丝的积累后,他开启了自己的直播带货事业,不仅向女性粉丝售卖卫生巾,甚至还明显高于市场价。
但此后“寻亲男孩”被曝光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
上述两个案例属于“纯狱风”的极致,大多数此类账号带有明显的标签,视频和直播内容也明显同质化。
蓝鲸记者观察发现,在新闻发酵前此类账号ID和内容中都带有鲜明的“刑满释放人员”、“劳改”、“监狱”等字样,但今日相关内容已经无法直接在平台检索到,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更隐晦的表达,比如“社会大学”、“特殊大学”、“浪子回头”、“特殊故事”。
而发布内容大多为两类,一类是“刑满释放、改过自新”的各种人生感悟类口播文案搭配抒情音乐;另一类则以猎奇类内容为主,比如“看守所能不能用手机”,“在监狱里可以睡懒觉吗”,“监狱和看守所哪个更苦”,“监狱里有空调吗”,当事人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讲述监狱生活。
这两类内容精准地戳中大众的好奇心和同情心,在收割流量方面表现出众,孵化出不少万粉甚至十万粉规模的博主,相关视频点赞上千。
还有的人则将“刑满释放人员”账号做出了矩阵,蓝鲸记者发现某平台名为“大勇”的博主同时拥有“大勇-狱火重生”、“大勇”、“大勇”等多个系列账号,而内容则是监狱生活相关。这三个账号均为万粉级别,而发布内容点赞均上千,从流量的角度已经远超大多数同量级账号。
在过去的一年里,“大勇”进行了200多场直播,拥有5个粉丝群。从这些数据的角度,“大勇”的确已经成为一名标准的“网红”。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当网红吗?
新闻发酵后,以上述事件中的ID和关键词进行检索时已无法查询到相关内容。小红书方面对此回应澎湃新闻,“有严格的审核机制,有问题的账号会及时处理。”抖音方面回应称,对以“刑满释放”为噱头进行不当营销的行为,一直予以严厉打击,对相关账号直播、带货权限予以封禁,对相关不当信息予以删除。
“刑满释放人员”究竟能否当励志网红的话题也在网络引发热议。
刑满释放意味着他们已经符合回归社会的要求,社会应该给予一定的宽容去接纳这个群体。由于这个群体中一部分人缺少学历与相关谋生技能,择业对他们来说难度不小,“网红”没有学历和启动资金的要求,从客观条件上成为了一种选择。
但“网红”这个职业具有特殊性,它兼具影响力和逐利性,而当刑满释放人员以“监狱生活”和“犯罪经历”作为内容生产的基础时,很容易走偏。
无论“监狱生活”还是“浪子回头鸡汤”都是在用“犯罪经历”来博取流量,一则悔过视频是励志,当“悔过”变得千篇一律,反复被模式化地制成短视频发布,那么“浪子回头”不过是一场“伪励志作秀”。而当这种模式得到流量反馈,短视频的逐利性就会引发跟风与模仿。
还记得当初红遍全网的“窃格瓦拉”吗?
多年前,周立齐因为在一段法治新闻里说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等所谓“金句”而火爆全网。2020年4月他的出狱则引发了另一场网络狂欢。
据荔枝新闻的报道,在其出狱前一天,就已经有三十多家传媒公司在周某家等人了,坐了七八桌。还有不少网友在朋友圈、通过短视频直播“窃格瓦拉”出狱的现场,赤裸裸地将之称为“精神领袖”。
当犯罪变成梗被娱乐化,“罪与罚”的意义也被消解了。
“服刑”不应该成为一种“流量密码”,甚至从相关法规的角度来看也立不住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等作为选用标准,对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如果网红违法不能再出镜发声,那曾经的违法失德人员又如何以“网红”的身份再就业呢?
浪子回头金不换,刑满释放人员可以重新做人,但是不应该用曾经的罪恶拿来引流,否则“网红”只会变成“网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