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迪马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47,451,885股,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东原香山五期、2015-81号地块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