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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嗣新(秦嗣新个人简介)

秦嗣新(秦嗣新个人简介)

2022年5月29日,微博热门话题#秦奋内幕交易5000万股被罚款60万元#。根据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内幕信息公开之前,秦嗣新、秦奋以5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鑫茂科技,构成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秦思新、秦奋处以60万元罚款。

当事人:秦嗣新(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男,1961年11月生,地址:香港跑马地。

秦奋,男,1988年7月生,住址:上海市长宁区。

秦嗣新

鑫茂科技收购微创网络股权是内部信息

唐1实际控制着微创(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网络),并且知道徐某是上市公司天津鑫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科技)的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想与徐某商谈收购事宜。

徐认为微创网络是一个很好的收购目标,鑫茂科技和微创网络重组可以帮助上市公司的发展。2016年9月,徐某开始与唐某接触,商谈鑫茂科技及微创网络重组事宜。2016年9月6日,许、鑫茂科技、时任监事会主席宋、董事兼副总经理倪某强、唐某1在微创网络办公室会面讨论。初步计划是唐1和徐某成立并购基金,收购微创网络股权,然后装入鑫茂科技。

徐某联系了当时广州证券的员工唐某,帮助其连接资金。唐某制定了初步的合并资金计划,并安排下属程某银联系优先资金。

唐2介绍徐某与哲信君诚(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哲信君诚)股东刘进军、总经理王某、副总经理袁某,提供了哲信君诚并购计划,项目组成员包括袁某、张某海、陈某,唐2安排助理李某轩与陈某对接。2016年10月20日,陈先生给王先生和袁先生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包含了鑫茂科技并购基金的业务安排和信息清单。

2017年2月6日,浙银君诚贵致函浙江银行总行《西藏金藤并购基地》Jin(微创网络)的邮件,将正式向总部报告该计划。

“西藏金杆并购基金一号”项目书中记载,差额的补足人是徐某。项目总规模2亿元,收购微创网络40%股权。退出方式包括:(1)上市公司收购退出,即鑫茂科技选择时机通过现金收购或定向增发的方式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公司;(2)并购基金到期后,如果微创网络未能上市或以其他方式退出,西藏金杖承诺回购股份;(3)鑫茂科技实际控制人徐某应提供补足债务的余额。

3月7日前后,由于徐某缺乏信用担保能力,微创网络收购基金项目被否决。

哲银君诚成立微网并购基金遭到拒绝,徐某让唐二联系其他渠道继续推进并购基金的成立,唐二联系了游峰,游峰介绍了资金中介董某英。唐某2让程某银联系董某英,继续推动鑫茂科技成立并购基金收购微创网络。2017年4月14日,程某音给董某英、李某轩、唐某2发邮件,董某英均未回复。

2017年5月17日,李某轩给唐某2、程某音、王某涵发了一封邮件,邮件中包含了鑫茂科技产业并购基金的合作协议和调整后的计算结构。5月19日,唐1与徐某会面,讨论微创网络估值。

2017年5月24日,鑫茂科技停牌公告称“控股股东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8月8日,鑫茂科技发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持续停牌相关事项》通知,称重大资产重组主体为微创网络。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标的公司10%的股权,并通过发行股份收购标的公司90%的股权,筹集配套资金。鑫茂科技公司,2017年11月24日拟复牌,1000万元保证金收购微创网络10%股权,并将继续推进重大重组事宜。

微创网络100%股权定价9.02亿元,占鑫茂科技最新审计净资产17.27亿元的52.22%。

中国证监会对鑫茂科技收购微创网络的行政处罚,属于《证券法》2005年第67条第2款第2列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收购决定”,属于《证券法》2005年第75条第2款第1款公开前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迟于2016年10月20日形成,并于2017年8月8日公开。内幕消息包括徐某、唐1、唐2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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