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市论坛 财经 温州:上半年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 给予购房款0.6%消费补助

温州:上半年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 给予购房款0.6%消费补助

1月29日,据“温州住建”官微,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存量住房认定标准为建筑面积144㎡及以下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

温州:上半年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给予购房款0.6%消费补助

扬州城市论坛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温州:上半年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给予购房款0.6%消费补助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温州:上半年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给予购房款0.6%消费补助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