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刘治颖1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3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裕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审议会议中,北交所上市委员会主要针对中裕科技境外销售和毛利率情况进行了问询。
关于境外销售。根据申报文件,中裕美国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承运商后即认为货物的所有权及控制权发生转移,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发行人针对北美地区发行人销售模式是国内先发货到中裕美国,北美客户到中裕美国仓库提货,同时上述客户的销售采用订单发货的方式,从接收订单至收入确认一般在二个月内完成。北交所要求中裕科技说明:(1)客户签收与客户指定的承运商签收是否存在差异,与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保持一致。(2)设立中裕美国的必要性和采用上述销售模式的合理性,上述销售模式是否会产生额外的运输费用以及将上述销售产生的运费、关税等不计入成本而计入销售费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关于毛利率。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为46.97%、43.95%、41.42%、46.07%,远高于行业平均毛利率约30%的水平。北交所要求中裕科技说明:(1)毛利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在价格与成本方面的具体优势,客户是否对价格有定期下调的要求,境内与境外、定制与非定制业务毛利率的差异情况,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成本结转是否完整、及时。(2)毛利率2020年、2021年持续下降,2022年1-6月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与行业毛利率水平变化趋势一致。(3)结合期间费用说明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4)结合2022年业绩及募投项目情况,说明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